> 数据图表如何解释常态化发行阶段资金用途变化,1014 号文指出不得将回收资金用于商品住宅开发项目
2025-4-2首次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当期目标不动产评估净值原则上不低于8亿元。对于首次发行基础设施REITs项目,当期目标不动产评估净值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租赁住房项目和养老设施项目不低于8亿元)。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具有较强扩募能力,以控股或相对控股方式持有、基本具备发行基础设施REITs条件的各类资产合计规模(如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园区建筑面积、污水处理规模等)原则上不低于拟首次发行资产规模的2倍。对于因行业共性原因导致确实缺乏其他可扩募资产的项目,以及首次发行规模超50亿元的项目,可适当放宽可扩募资产规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