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据图表谁能回答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董监高人员及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2025-5-1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董监高人员及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n 4月28日,中证协正就《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行业征求意见。1234压实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责任。引导督促证券公司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制度机制,强化内部管理,通过加强交易行为监测、关键岗位人员和违规线索核查,内部监督检查、严肃惩戒问责、警示教育宣导等方式,真正做到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看得清”“管得住”。明确从业人员对本人的投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通过投资申报、审查、监测、核查、惩戒、报告、检查、培训宣导等机制,构筑从业人员“不敢、不能、不想”的长效机制,引导从业人员提高守法合规意识,珍惜职业声誉,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投资行为。要求证券公司人员管理和行为管理全覆盖。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不但包括从事证券业务和相关管理工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从业人员,还包括因履行工作职责而知悉公司证券业务相关信息、未公开信息等情况的其他董事、监事,从事党务工作、辅助支持业务、综合管理业务的相关人员(含借调人员),并对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和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工作人员管理作出相应规定。同时,要求有效覆盖投资申报、登记、审查监测、核查、处置、惩戒、报告、检查等全部流程和各个环节,做到投资行为管理全覆盖。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要求证券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保荐代表人、财务顾问主办人、投资经理、证券分析、证券投资顾问等关键岗位人员的投资行为管理。通过采取提高申报频次、加强交易行为监测、纳入重点核查名单、提高检查频率等手段措施,提高投资行为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资料来源:证券时报,中原证券研究所中原证券综合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