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据图表咨询大家九: 5月16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订实施2025-5-1九: 5月16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订实施✓ 中国证监会16日公布实施修订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在简化审核程序、创新交易工具、提升监管包容度等六大方面作出优化。注:本报告所涉及个股/公司仅代表与产业或交易热点有关联,所引述资讯/数据/观点仅以展示为目的,不构成投资建议,个股层面请参照东吴证券研究所各行业组所推荐标的。11数据来源:证监会官网,东吴证券研究所修订层面具体内容建立重组股份对价分期支付机制提高对财务状况变化、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监管的包容度新设重组简易审核程序完善锁定期规则支持上市公司之间吸收合并鼓励私募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根据新《公司法》等有关内容做出适应性调整将申请一次注册、分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注册决定有效期延长至 48 个月;明确分期发行股份的,锁定期自首期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算;在计算是否构成重组上市等相关指标时,将分期发行的各期股份合并计算;强制业绩承诺情况下,明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可以选择业绩补偿或者分期支付加业绩补偿等方式履行承诺义务;上市公司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的,各期股份发行时均应当符合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但后续发行不再重复履行审核注册程序,通过强化信息披露,要求中介机构核查把关,并强化严肃追责等方式进行监管。将上市公司应当充分说明并披露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财务状况”、“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的要求,调整为“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明确适用简易审核程序的重组交易无需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审议,中国证监会在 5个工作日内作出予以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明确上市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锁定要求,对被吸并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设置 6 个月锁定期,构成收购的,执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18 个月的锁定期要求;对被吸并方其他股东不设锁定期。对私募基金投资期限与重组取得股份的锁定期实施“反向挂钩”,明确私募基金投资期限满 48 个月的,第三方交易中的锁定期限由 12 个月缩短为6 个月,重组上市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以外的股东的锁定期限由 24 个月缩短为12 个月。根据新《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国务院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等,删去上市公司监事等表述,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东吴证券综合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