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据图表如何了解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5-0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n 5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施行。监管指引提升至基础规则:证监会现行募集资金持续监管规则原为2012年12月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本次修订将《2号指引》名称修改为《监管规则》,在规范性文件内部体系中由监管指引层级提升至基础规则层级。强调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强调募集资金使用应专款专用,专注主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明确超募资金最终用途应为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回购注销,不得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监管改变资金用途:明确募集资金用途改变的情形,包括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而实施新项目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方式等,强调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适用的罚则。强化募集资金安全:规范现金管理行为,明确产品期限,规定开展现金管理出现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和应对措施。对资金账户实施更严格监管,提升保荐机构持续督导能力。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便利上市公司置换资金,明确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等情形时的重新评估论证要求,引导公司密切关注募投项目进展,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强化中介机构责任: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保荐机构应发表意见,强化保荐机构持续督导责任,明确与相关上位法有关法律责任的衔接机制,促进中介机构勤勉尽责。衔接调整:由于前期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中取消了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事项发表意见的要求,本次修订删去了独立董事相关要求。同时适应《公司法》修订精神,相应将“股东大会”的表述调整为“股东会”。资料来源:中国证券报,中原证券研究所中原证券综合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