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据图表如何解释海上风电:浙江明确海风补贴10年,舟山今年海风开工30万千瓦2022-7-6海上风电:浙江明确海风补贴10年,舟山今年海风开工30万千瓦◼ 2022年7月4日,浙江省舟山市发布《关于2022年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浙江成为继广东、山东之后,第三个明确海风省补的地方,且补贴力度更大,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海风市场发展。我们认为需要高度重视海风产业链投资机会。➢ 《通知》确定2022年舟山市海上风电发展目标为:开工30万千瓦,核准容量100万千瓦。2022年核准项目,需在2023年开工,2024年底前实现全容量并网。➢ 海风政策支持: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暂时执行全省燃煤发电基准价,同时给予一定的省级财政补贴。2022、2023年,浙江省享受海上风电省级补贴规模分别按60万千瓦和150万千瓦控制、补贴标准分别为0.03元/千瓦时和0.015元/千瓦时。以项目全容量并网年份确定相应的补贴标准,按照“先建先得”原则确定享受省级补贴的项目,直至补贴规模用完。项目补贴期限为10年,从项目全容量并网的第二年开始,按等效年利用小时数2600小时进行补贴。2021年底前已核准项目,2023年底未实现全容量并网将不再享受省级财政补贴。图:广东、山东、浙江相继发布海风省补地区 日期政策/会议补贴内容广东山东浙江2021年6月1日2022年4月1日《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2022年起,省财政对省管海域未能享受国家补贴的项目进行投资补贴,项目并网价格执行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平价),推动项目开发由补贴向平价平稳过渡。其中:补贴范围为2018年底前已完成核准、在2022年至2024年全容量并网的省管海域项目,对2025年起并网的项目不再补贴;补贴标准为2022年、2023年、2024年全容量并网项目每千瓦分别补贴1500元、1000元、500元;补贴资金由省财政设立海上风电补贴专项资金解决,具体补贴办法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另行制定。鼓励相关地市政府配套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对2022—2024年建成并网的“十四五”海上风电项目,省财政分别按照每千瓦800元、50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规模分别不超过200万千瓦、340万千瓦、160万千瓦。2023年底前建成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免于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配套送出工程,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回购,推动项目早建成、早投产2022年7月4日《关于2022年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暂时执行全省燃煤发电基准价,同时给予一定的省级财政补贴。2022、2023年,浙江省享受海上风电省级补贴规模分别按60万千瓦和150万千瓦控制、补贴标准分别为0.03元/千瓦时和0.015元/千瓦时。以项目全容量并网年份确定相应的补贴标准,按照“先建先得”原则确定享受省级补贴的项目,直至补贴规模用完。项目补贴期限为10年,从项目全容量并网的第二年开始,按等效年利用小时数2600小时进行补贴。2021年底前已核准项目,2023年底未实现全容量并网将不再享受省级财政补贴资料来源:信达证券研发中心整理请务必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及信息披露 HTTP://WWW.CINDASC.COM4信达证券能源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