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据图表一起讨论下纳入港股通的主要规则总结梳理2025-5-01)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证券及预托证券,包括主要业务位于大中华区的第一及第二上市公司、房地产买卖基金及合订证券,以及第一上市一股一票的外国公司2)不包括根据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第21章上市之投资公司。1)根据最近12个月日均流通市值由大至小排列选股范畴内之证券,并计算每只证券的累计市值覆盖率。2)市值要求:在定期检讨期,有“缓冲区”的概念,即要求已经在恒生综指成分股的股票,若市值低于选股范围的前96%分位,其将会被剔除恒生综指对于非恒生综指成分股的股票,若市值高于选股范围的前94%分位,则将会被纳入成分股。3)流动性(换手率)要求:如果在主板交易时间超过12个月,过去12个月中至少有10个月的月换手率要达到最低要求(0.05%),且最近6个月中至少有5个月要达标如果交易时间在6个月至12个月之间,允许最多一个月不达标如果交易时间小于6个月,必须全部都达标。1)每半年的检讨数据截止日分别为6月30日和12月31日。一般情况下,检讨在截止日期后的8周内结束并公布结果,并在3月和9月的第一周周五正式生效1)季度调整:若公司股票在Q1或Q3上市,同时符合恒生综合大型指数或恒生综合中型指数的纳入标准,则该股票将会在6月或12月的第一个周五被纳入恒生综合指数,并在下一个交易日生效交易2)特殊安排:若公司股票上市后的第一个交易日的流通市值位于恒生综合指数成分股的前10%(计算标准为成分股数量的前10%,与市值标准计算有区别),将会在半年定期检讨之间纳入恒生综合指数,一般在公司股票上市10个交易日后纳入指数国金证券综合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