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家储备银行都受到由 9 个成员组成的董事会监督。储备银行的董事分为三类C 类、B 类和 A 类每类三名董事。美联储理事会任命 C 类董事(不得在商业银行任职或持有其股份),并从 C 类董事中指定 1 名主席和 1 名副主席。B 类和 A 类董事由各自辖区的成员银行选举产生,B 类董事来自非银行的私人部门,代表公众A 类董事是成员银行的高管,代表成员银行。每家储备银行的行长由该行的 B 和 C 类董事提名并须得到美联储理事会的批准,任期为 5 年(储备银行的行长和储备银行董事会主席不是同一人)。储备银行的职能只要包括:第一,金融监管和审查,具体执行对成员银行、银行控股公司、系统性重要银行等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某些金融机构进行审查,以确保并强制其遵守联邦消费者保护和公平放贷法律,同时促进当地社区发展。第二,提供关键的金融服务,比如支票清算、电子资金转账、分发和回收货币等。第三,充当“银行的银行”,向存款机构提供贷款。第四,服务政府,作为美国政府的财政代理,管理财政部的账户,处理政府支付和发行国债。第五,区域信息收集,收集所在辖区企业和社区的经济数据和信息,为 FOMC 和理事会的决策提供至关重要的地方性视角,比如褐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