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据图表谁知道1.4.2 (IMO)碳税在航运业率先落地,降碳需求打开绿醇替代燃料市场空间2025-10-21.4.2 (IMO)碳税在航运业率先落地,降碳需求打开绿醇替代燃料市场空间◼ 二、IMO国际海事组织:净零框架规则——强制性碳排限制和定价体系图表:年度GFI目标值及ZNZs强度阈值➢ 2025年4月,IMO下属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第83届会议批准了“IMO净零框架规则”草案,内容包括全新的船舶燃料标准及全球排放定价机制。将于2025年10月正式通过,并预计于2027年生效。强制适用于总吨位超过5000吨的大型远洋船舶(约占国际航运二氧化碳总排放量的85%)。➢ 出发点:按照2050年实现航运业净零排放的目标,逐年提升排放强度要求。➢ 覆盖范围:IMO净零排放框架将被纳入《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附则VI的新增第5章。目前,MARPOL附则VI已有108个缔约方,覆盖全球97%商船吨位,并已包含船舶强制性能效要求。➢ 目标设置方法:以2008年的平均温室气体燃料强度参考值93.3 gCO2eq/MJ(WtW)为基准,设定基础目标和直接合规目标。逐年提升排放目标要求。2030年,基础目标为8%,直接合规目标为21%。2035年,基础目标为30%,直接合规目标为43%。2036 年至2040年的GFI目标应在2032年1月1日前确定,且2040年的基础目标应为相对基准减排65%。资料来源:薛树业《“国际海事组织净零框架规则”草案解析》,华源证券研究注:ZTB为基础目标年度折减系数, ZTD为直接合规目标年度折减系数9华源证券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