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据图表各位网友请教一下2.1.1“十五五”时期保险行业的重点工作方向预期2025-11-12.1.1“十五五”时期保险行业的重点工作方向预期——强法治:新《保险法》有望引领行业迈入发展新阶段◼ 现行《保险法》于1995年颁布实行,历经三次调整。1)第一次调整:2002年,为履行加入WTO关于保险业开放的相关要求,原保监会对保险业法部分进行了重点修订,但对于保险合同法部分并未涉及;2)第二次调整:2004年,保监会再次启动《保险法》修订工作,开始第二次大修订,历时四年多,最终于2009年2月获得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3)第三次调整:2013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修改《保险法》;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修改《保险法》的决定。◼ 修改方向可以从新“国十条”中窥知一二。新“国十条“明确指出风险机构的处置方案:• “健全保险保障基金参与风险处置机制”,为下阶段中小险企风险处置奠定基础。• “规范保险产品设计和利益相关方权利义务,研究完善与风险挂钩的保单兑付机制”。我们认为这一表述后续应与新《保险法》联动关注,预计核心内涵为研究完善与保险机构经营风险挂钩的保单兑付机制。从需求角度来看,随着相应机制的逐步建立,客户有望逐步构建保险公司的信用评级体系,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对于头部公司的偏好有望显著提升;从保险公司角度来看,新形势下头部公司的相对优势有望进一步凸显,行业集中度增强态势有望提速,头部公司的产品定价权有望提升,进而推动NBVM的持续优化。• “拓宽风险处置资金来源,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保险机构改革化险。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对风险大、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保险机构,收缴金融许可证,依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风险处置属地责任”,进一步明确下阶段出险机构的风险化解将逐步趋于市场化,并明确风险处置的潜在资金来源,地方党委和政府有望为下辖机构的风险化解提供“安全垫”,多方参与、多方保障的中小机构风险化解机制雏形已浮出水面;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此前市场对于头部险企将在中小机构化险中承担较大责任的隐忧。www.swsresearch.com 证券研究报告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国银行保险报,申万宏源研究13申万宏源综合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