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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大家各地房地产政策回顾

20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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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层面:1)福州:3 月 9 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文件,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一,鼓励“卖旧换新”。缴存人家庭在省内出售自有住房,且自出售之日起 12个月内,在购房所在县(市)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照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二,优化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多子女家庭在购房所在县(市)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照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三,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装修。缴存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 5 年内,且取得有效购房证明材料满 6 个月后,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所购住房装修,提取标准为 1500 元平方米,提取总额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超过144 平方米的,按 144 平方米计算。每个家庭仅可就名下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四,优化购买车库(位)提取。缴存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置与所购住房同一小区、独立产权的车库(位)3 年内,且取得有效购置车库(位)证明材料满 6 个月后,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置款(不含贷款部分)。五,优化代际互助购房提取。缴存人及配偶的双方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人购买省内自住住房的,应优先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账户余额不足的方可提取购房人及配偶的双方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代际提取应在 3 年内一次性申请,共同申请的提取总额不超过首付款金额或购房合同总价。六,放宽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条件。缴存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自最迟取得有效证明材料之日起 3 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总价款或当期实际费用支出。2)成都:3 月 10 日,据微信公众号“成都发布”今日公布的消息,成都拟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该市住房的,单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 60 万元提高至 80 万元,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 100 万元提高至 120万元。同时,成都拟阶段性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自政策施行之日至 2026 年 12月 31 日,缴存人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受贷款次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