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据图表怎样理解相关政策梳理
2026-6-1核心内容 利用农林废弃物、沙生植物、能源植物等生物质资源,综合考虑生物质资源供应、煤电机组运行安全要求、灵活性调节需要、运行效率保障和经济可行性等因素,实施煤电机组耦合生物质发电。改造建设后煤电机组应具备掺烧 10%以上生物质燃料能力,燃煤消耗和碳排放水平显著降低。 1)深化工业园区节能降碳,推动供热、制冷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强企业间能量交换与梯级利用,支持钢化联产、炼化集成等跨行业耦合提效,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推进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资源集约节约循环利用。 2)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有序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余热资源和非化石能源供热替代。 1)推动 30 万千瓦以上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推广通流、高效燃烧、冷端优化、余热利用、智能调控等技术,加快风机、热泵、锅炉、汽轮机、变压器等用能设备更新升级,改造后机组供电煤耗降低5 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落实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要求,推动煤电快调、深调、宽负荷等高效调节能力改造应改尽改,鼓励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推动冬季集中供暖地区热电联产机组因地制宜实施热电解耦改造,改造后机组调峰深度力争达到 40%以下。推动具备条件的 30 万千瓦以上现役煤电机组通过耦合新能源、掺烧生物质、加装储能储热设施等方式实施低碳化改造,改造后度电碳排放降低 10%20%,力争降低 20%以上。 2)各地区要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综合考虑产能产量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能耗碳排放水平、环保绩效水平等因素,可将现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归并整合为统一的差别化电价政策,在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不超过 0.1 元,加价电费用于冲减系统运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