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据图表谁能回答各地房地产政策回顾
2026-9-2
地方层面:1)广东:9 月 3 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就关于加快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措施提出,有序推进政府收储改造。支持国有企业或相关单位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参与政府收储土地的前期整理工作。严格落实“净地”供应要求,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核发划拨决定书时,地块应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支持市、县制定统一的土地前期整理补偿标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标准自行组织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清租补偿、土地房屋收回、场地拆平等前期整理工作后,交由政府收储改造。鼓励国有企业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存量土地可按规定纳入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妥善处理历史遗留用地问题,依法依规采取自主、出租、转让、合作、资产调拨或划转、兼并重组、收回退出、引入第三方资金等多种方式改造开发。鼓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参与盘活国有企业低效用地。2)云南:近日,云南省 “十五五” 城市更新行动规划印发实施。规划总结 “十四五” 时期全省城市更新成效,期间开工更新项目 8600 余个,完成投资超 6600 亿元,老旧小区、管网改造、黑臭水体治理、绿美城市建设取得实效,同时直面体制机制、投融资、城市治理等现实短板,立足区位、政策、民生需求明确发展机遇。规划锚定 “3815” 战略,坚持 “近期排危、中期更新、长期提质”,明确到 2030 年基本形成可持续城市更新模式到 2035 年基本建成具有边疆民族地区特色的现代化人民城市。部署十大重点任务,推动城市体检与更新一体化,实施危旧房、老旧小区、城中村、老旧厂区街区改造,推进完整社区建设,补齐 “一老一小” 公共服务短板,升级地下管网、防洪排涝等韧性基础设施,建设 “透明城市”,强化生态修复与历史文化活态保护,提升城市精细化智慧治理水平。规划从组织领导、要素保障、投融资创新、多方参与、督促评估方面完善保障,用好土地、财税、金融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严守不新增隐性债务底线,推广可复制更新模式,保障规划落地见效。3)武汉:9 月 4 日,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放宽首套自住房使用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提取频次。通知取消武汉市原“首套自住住房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每 12 个月提取一次”的频次限制。按新规,仅使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购房人,在正常还款 6 个月后即可办理提取,之后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金额。